中華民國鑛業協進會 民國105年會員現況
壹、依據本會章程第6條之規定,會員分下列兩種:
一、個人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,任職或經營礦業與資源相關機構、機關、團體之個人,由會員二人以上之介紹,經本會理事會通過者,其審查標準訂定如下:
(一)凡從事礦業與資源經營機構、機關、團體之主管以上者。
(二)獲得國內外礦冶、資源工程研究所之碩士、博士學位者。
(三)國內外大專院校礦冶、資源工程或有關科系畢業從事礦業與資源工作一年以上者。
(四)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礦冶工程、或有關學科或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從事礦業與資源工作三年以上者。
(五)初級中等(職業)學校畢業從事礦業與資源工作五年以上者。
凡個人會員一次繳納常年會費達拾年分者,得為本會永久會員。
二、團體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民營礦業與資源相關機關、團體、公司、行號,由會員二人以上之介紹經本會理事會通過者。
貳、本會105年會員現況如下:
永久會員131人,個人會員126人,團體會員12單位。以上共計269人、單位。
附註、欲申請加入本會為個人會員或團體會員者,請在本網站的下載專區下載入會申請書檔案,並列印及填寫入會申請書後,逕寄本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