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 務
一、推廣國家經濟建設政策有關礦業與資源科技之研究、發展及建議。
二、促進國內外礦業與資源相互間之交流及合作。
三、辦理礦業與資源之調查、研究設計、礦業紛爭之鑑定及調處等。
四、舉辦礦業與資源科技研究發表會、演講會、討論會等。
五、發行本會會刊及專書、蒐集報導礦業與資源科技資訊。
六、表彰從事礦業與資源之研究、發展、管理及服務,有特殊貢獻之會員,並獎助會員之進修。
七、接受政府與民間團體委辦有關礦業及資源各項服務業務。
八、其他為達成本會宗旨所必要辦理事項。